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人才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支撑******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实现乡村振兴,亟需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另一方面,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实践中,必将促进乡村人才的产生和发展,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机遇和保障。
人才兴则国家兴。人才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乡村人才作为乡村建设的核心要素,能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人才振兴是关键。在接续奋斗乡村振兴进程中,要紧紧抓住“人才”这个关键,充分发挥好乡村人才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产业振兴依靠人才精进实干。乡村振兴的实施着力点在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产业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关键,人才振兴是主攻方向之一,是决定影响乡村振兴的核心要素。推动产业振兴,实现强农兴农的目标必须发挥人才支撑作用,要从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农技人员等人群中选拔培育培育致富队伍,提高振兴产业、为民服务的本领。以产才融合创新产业发展理念,培养高素质乡村治理人才,提高产业效能,优化专业技术人才供给,丰富产业类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创造产业活力,通过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文化振兴依赖人才塑造培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文化振兴是灵魂。乡村文化振兴不仅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而且对于乡村组织振兴、生态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具有重要引领和推动作用。乡村文化振兴的背后彰显的是教育的力量,需要具备人文方面学识和认知的乡村人才,发挥创造力传承乡村文化,改变乡村精神风貌,充分挖掘乡村蕴涵的文化资源,产生内驱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要理解乡土文化、认同乡土文化、尊重乡土文化、热爱乡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同时要实现生活环境好和人文环境美,生态振兴依托具有相关知识能力的人才来作为担当,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环境。
组织振兴依赖人才执行落实。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保障条件。乡村治理有效关键靠组织,需要整合乡村中的各类先进组织力量,构建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均离不开乡村人才的智慧和力量。要注重从选派的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能手和致富带头人群体中,把那些政治素质过硬、能力本领高强、群众口碑好的选育成村级党组织负责人,选优配强村级班子。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拓宽农村选拔吸纳干部人才渠道,选树好勤勉工作、敢挑重任、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魏丹亚)